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科技企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西安市支持科技企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其他相关政策、要闻及通知等
根据《中共西安市委宣传部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近日,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启动了2023年陕西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根据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工作安排,结合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省知识产权局研究决定在推荐申报2022年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企业中确定2022年度陕西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
按照《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关于加强西安市D、E类人才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2022年8月D、E类人才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2年9月6日至2022年9月13日(5个工作日)。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现将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第29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陕发改高技〔2022〕158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根据《通知》精神,具体通知如下。
根据《西安市吸引集聚硕博研究生若干措施(试行)》的规定,市人社局人才中心对2022年8月“企业引进人才奖”申报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拟给予2家单位2万元的奖励(详见附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的决策部署,推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84号),根据《商务部等8单位关于开展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商流通函〔2021〕113号)、《商务部等8单位关于印发〈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规范〉的通知》(商流通函〔2022〕123号,以下简称《规范》)要求,商务部等8单位决定开展第二批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创建工作。
根据《杨凌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杨管科发〔2020〕1号)的规定,经杨凌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拟认定陕西鸿塬种业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为杨凌示范区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2年7月27日至2022年8月9日(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认定企业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满前向杨凌示范区科技创新和转化推广局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对有异议企业的具体问题应有清楚的表述,并需提供事实证据。对超出公示期或者匿名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褒奖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高技能人才,激发技能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其获得感、自豪感、荣誉感,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三秦工匠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陕办发〔2018〕20号),结合全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统筹安排,现就做好2022年度陕西省首席技师评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