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相关企业:
接市发改委、市资规局《关于征集西安市2023年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按照党工委、管委会要求,为牢固树立“以项目看发展论英雄”的理念,做好高新区2023年市级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编制工作,确保重点项目建设良好有序接替,现在全区范围内公开征集2023年重点建设项目。
一、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报的市级重点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或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方案以及文物保护规划。项目业主应具有较强的实力、较高管理水平和较好的信誉度。
(二)先进制造业及其他工业项目:传统产业技改项目总投资达到5亿元以上;汽车、装备制造等项目总投资达到10亿元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总投资达到3亿元以上。
(三)服务业项目:商贸、城市综合体等项目总投资达到10亿元以上;物流、会展等项目总投资达到5亿元以上;科技、研发、设计平台类项目总投资达到1亿元以上。
(四)文化产业:总投资达到3亿元以上。
(五)旅游产业:总投资达到8亿元以上。
(六)城建及基础设施:线缆落地、电力、通信、供气、供水、机场、铁路、公路、桥涵等重大项目,总投资原则达到20亿元以上。
(七)民生项目:学校、托幼建设项目各区县、开发区按区域打包申报;体育、卫生、健康、养老等公共服务项目总投资达到3亿元以上;保障房建设项目各区县、开发区按区域打包申报,总投资达到10亿元以上;老旧小区改造、背街小巷改造总投资达到5亿元以上。
(八)生态环保项目:垃圾处理、治水、治气、城市绿化等项目,总投资达到5亿元以上。
(九)对全市经济转型升级、结构优化、质量提升有重大带动和辐射力的项目。其中,包括影响力大的总部及区域总部、研发机构、金融机构等,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重大项目。
利用外资项目,总投资达1亿美元以上。
(十)申报的市级重点续建,原则上当年计划投资不应低于总投资的30%,当年新开工项目、竣工项目,原则上计划投资不应低于总投资的20%(地铁项目除外)。项目的投资强度须符合西安市建设项目投资强度控制有关要求。
二、前期手续要求
(一)申报市级重点续建和新开工项目用地应已取得土地供应手续。对于尚未取得土地供应手续的,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用地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或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方案。
2、如涉及征收集体土地或者办理农转用审批手续的,应已取得土地征收和农转用批复文件,且已完成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和社保费用缴纳手续;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应已完成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3、项目用地所在区域当年5月底前编制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或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4、确保当年6月底前取得土地供应手续。
(二)申报的市级重点前期项目,总投资要达到各行业(产业)入选标准,项目用地要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或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方案,同时要已具备明确的投资主体或推进方向,前期手续办理有详实工作计划且当年内会有重大进展。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已是2022年市级重点在建项目(2023年继续建设的)和2022年底前开工的市级重点前期项目,2023年继续列入市级重点续建项目计划。
(二)拟列入2023年市级重点项目计划中的新开工项目务必在2023年9月底前正式开工建设。
(三)各单位要对项目情况及建审手续进行认真审核把关,按照西安市2023年重点建设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认真做好项目梳理、审核、汇总、报送工作,请于2022年9月9日前将正式盖章版及电子版文件(项目汇总表、手续办理情况统计表、项目联络员表)三份以及项目已办理的各项建审手续资料(电子版打包)报都市之门A座1505室(重大项目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