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质量强市工作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第九届西安市质量奖获奖预选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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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西安市质量奖管理办法》(市政办发〔2018〕10号)规定,经严格、科学评审,并征求市质量强市工作推进委员会成员单位意见,现将第九届西安市质量奖获奖预选名单予以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自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8月22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子邮件)向西安市质量强市工作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实名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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